新闻中心讯 12月26日上午,五届教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在逸夫科技楼二楼多功能厅召开。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校工会委员和部门工会主席49人出席会议,审议《2012年绩效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建中,常务副校长陈晓漫出席,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科技处、文科科研处等职能部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陈晓漫常务副校长对《方案》内容的说明。据了解,为奖励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业绩优秀的教职工,改善优秀人才收入,保持我校薪酬竞争力,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上海市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若干具体问题处理办法》中的要求,结合《985三期校内岗位津贴调整方案(试行)》中的规定,将我校现行的两元薪酬结构改为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组成的三元结构,完善我校薪酬体系。绩效奖励的实施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水平合理,规范有序”的分配原则,体现“不同的岗位职责、不同的业绩贡献、不同的绩效收入”的合理结合;同时落实校院两级管理,扩大院系分配自主权。他对科研绩效、教学绩效、公共服务与管理绩效、附直属机构服务绩效及二附中、小学综合绩效等的测算方法、发放办法、发放指南等作了详尽的说明。
与会代表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热烈的讨论。陈晓漫与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对代表们提出的问题,如参与教学的平台教师的教学绩效如何测算、课题负责人在分配科研绩效中的权限、院系技术人员如何核定、编前试用人员是否在绩效奖励发放范围内等,都作了一一解答。主席团扩大会议成员对《方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方案》获得通过。
最后,刘建中向与会各院系、部门工会主席提出几点要求。她要求,部门工会主席要与党政领导沟通会议精神,召开二级教代会、职代会,对各自院系、部门制定的绩效奖励方案进行票决,向校人事处上报召开情况,走好民主程序,规范二级单位的年度绩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