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我最喜爱的外教”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摄影: 视频: 来源:新闻文化网发布时间:2019-01-15


各院系教职工、同学们:

在首届“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2012“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弘扬广大师生与外教间的友谊,展现我国学校的国际化风采,优化外籍人才来华环境,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国际人才交流》杂志社特组织开展2013“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我最喜爱的外教”评选活动(简称“我与外教”大赛活动)。

一、参赛范围

(一)全国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学校单位。

(二)学校师生及相关人员;所有在华或曾在华工作的外籍教师。

二、参赛要求

(一)“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突出彼此间的友谊、情缘。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编辑、出版、发布权。

2、字数控制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字体为宋体、四号字。欢迎配有相关的清晰度较高的图片及简要文字说明。作品结尾处需注明作者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别、目前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以及本人或所在学校单位联系人的具体联系电话(手机),否则视为无效。

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国外其他语言创作的作品,要求以中文或英文译作参加。

3、参赛作品共分5个组:小学生组(含幼儿园),中学生组,大学生组,社会人员组(含教师等已工作人员等),外教组。

(二)“我最喜爱的外教”推荐要求

1、各地推荐的“我最喜爱的外教”,需具备以下条件:

(1)对华友好,富有爱心,在华或曾在华工作累计时间1年以上,具有良好声誉和社会影响的外籍教师;

(2)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方式灵活,受到中国师生欢迎喜爱;

(3)符合申领《外国专家证》条件、且持有此证的外籍教师。推荐前请事先与学校外事处专家科(办公电话65643727)确认此外籍教师是否申领过《外国专家证》。

2、推荐材料

(1)推荐单位需填写《“我最喜爱的外教”推荐表》(见附件),提供《外国专家证》复印件,并提供能体现外教授课水平的精彩影像资料;

(2)推荐材料要翔实可靠。推荐的外教的成绩和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3、推荐名额

整个上海市向中央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5名,我校向上海市推荐名额则没有限制。

三、活动步骤

征文大赛作品来稿、“我最喜爱的外教”推荐均截至2013年11月25日,可直接发电子邮件至zhmin@fudan.edu.cn,或将纸质版材料送至我校邯郸校区马锦明楼106室。

2014年3月下旬发布“我与外教”大赛获奖个人名单、“我最喜爱的外教”获选名单、“优秀组织单位”获选名单,并在大赛活动官网公示。4月下旬举行颁奖活动,同时举行“国际化人才之路”论坛。颁奖和论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一)征文大赛个人奖(共286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奖20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4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考察游学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拓展国际视野。

(二)“我最喜爱的外教”:

授予“我最喜爱的外教”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证物(或赠送精美礼品);免费赠阅2014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份(共12期)。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优秀组织单位”(共100家):

授予“优秀组织单位”荣誉奖项,颁发荣誉证书;免费赠阅《国际人才交流》2014年全年杂志一份(共12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考察交流活动,参访海外名校或教育培训组织,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有关于此活动的任何问题,都欢迎联络外事处 赵敏,65643727,zhmin@fudan.edu.cn

 

外事处
2013年9月18日

制图:实习编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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