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预是社会主义经济中预算约束软化的主要原因。广泛存在的政府干预行为会影响银行贷款决策,不同性质的公司在银行贷款中享有差别待遇,而且这种差异的程度与政府干预的严重性呈正相关。银行难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因此削弱了银行治理的有效性。
现金是企业最为重要的资产,如同人体内的血液一般,只有保持适量的现金进行正常的循环周转,才能保障企业的日常经营,推动企业更好地成长与发展。银行贷款不仅是融资工具,也是一种重要的公司治理工具,能够约束公司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因此,银行业的信贷资源配置情况对于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方式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起着重要的作用。
沈红波:我国是以银行为主要金融中介的国家,银行贷款目前仍是我国企业融资,尤其是进行债务融资的主要途径。因此,研究银行贷款融资体系的微观理论模型,分析银行贷款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效率,进而讨论银行贷款与公司价值之间的关系,对提高银行贷款融资的有效性、加强企业的公司治理、改善企业绩效、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最终促进我国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虽然商业银行都是市场化的竞争主体,但是中国目前大多数银行都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控股的,因此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常常受到政府的干预,无论是早期的正规银行信贷,还是最近几年兴起的影子银行业务。因此,研究中国银行的大贷款人监督机制及其有效性,需要考虑政府干预的特殊机制。
在学术研究中,鉴于银行信贷数据的保密性和商业机密,学者往往难以直接获得信贷的数据进行研究。因而贞在对银行信贷的微观作用机制出现三大类研究方向:第一类是采用银行家的问卷统计调查;第二类是采用上市公司报表中披露的数据进行间接深入分析;第三类是采用某一银行的内部数据进行分析。
近年来,为刺激经济发展恢复活力, 我国一直保持着稳健略松的货币政策, 但实体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出现资产荒, 银行业运营也一度出现钱荒。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从高处开始回落的过程中, 长期信贷资源错配所产生的问题开始加速暴露。从改革的过程来看, 政府干预着银行的信贷资源配置,在最大化国家利益的同时,牺牲了银行的经营效率, 抑制了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而地方政府层级越低, 干预银行信贷决策动机越强烈, 帮助其控股企业获得的银行信贷越多。
沈红波: 银行贷款(Bankloans)目前仍是我国企业最主要的外部资金来源,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尤其是企业处于财务困境或破产时扮演着极其重要角色。按照信息不对称理论,银行有激励和能力来监督借款企业,然而经验证据表明我国广泛存在的政府干预行为严重削弱了相关机制的有效性。我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政府干预与银行贷款监督的有效性研究》结合我国特殊的经济体环境下银行贷款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重要因素建立微观理论模型,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就政府干预对银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从事前监督、公告信息含量、盈余稳健性、自由现金流代理成本等角度发现了以下结论:
(1)通过检验2006—2008 年中国各地区(省、直辖市或自治区)金融发展对上市公司担保贷款比例的影响,发现金融发展可以减弱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民营企业担保贷款比例,有助于小规模的民营公司获取银行贷款。
(2) 运用事件研究法研究了2005 年市场对上市公司贷款公告的反应,研究发现,自由现金流越高的公司的公告累计超额收益越高,提供了支持自由现金流量假说的经验证据,表明自由现金流量假说在企业融资行为中更具解释力,且银行贷款现在已经具有一定的监控效率。
(3)公司治理机制中的“大贷款人监督”与会计准则都是盈余稳健性的重要影响因素,中国的银行贷款已经具有一定的监控效率,具体表现在银行债权监督会对会计信息质量――稳健性产生重要的影响。
(4)以2007-2011 年A 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Jensen(1986)提出的自由现金流量理论,结果表明高成长的公司会更好地利用其投资机会和现金流为股东创造价值,而低成长的公司则存在严重的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问题。
(5)以1997 至2004 年206 家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验证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与现金流高度敏感,其原因在于投资不足和过度投资并存。另一方面,发现企业债务比例与企业过度投资支出之间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表明债务对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6)从事后的角度,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具有初步的监督效率,并主要通过长期借款调整体现。随着商业银行改制的推进,长期以来我国企业面临的预算约束正在逐渐“硬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动态调整幅度差异不大,国有企业的信贷优惠正在逐渐消失。
(7)以2007—2012 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数据为样本,按Agarwal和Hauswald(2012)提出的方法度量信用评级机构专有信息,研究发现信用评级机构可以提供增量信息,并且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时,信用评级机构提供的专有信息更为有效。
(8)通过对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2001-2006 年的实证研究,发现:公司的投资与内部现金流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上市公司的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外部融资约束;金融发展缓解了企业的融资约束现象;国有企业受到的融资约束比民营企业要小,但随着金融发展的深化,金融发展对民营企业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更强。
中国上市公司存在较严重的自由现金流代理成本问题, 银行贷款能约束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但银行贷款自身的特征和制度环境决定了其监督效应的局限性。为进一步发挥银行大贷款人的监督作用并降低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应对上市公司进行分类治理、加强银行业竞争, 降低政府对银行的信贷干预。
沈红波:我国的法律与制度背景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异,银行贷款也必须建立适合我国实际经济国情的理论框架,来作为银行贷款监督效率的理论指导。深化银行业的竞争,实施利率市场化,强化银行贷款的监督作用。目前银行业的市场结构正由完全垄断转向垄断竞争,行业竞争的加剧将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率和创新能力。
相比大型金融机构来讲,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具有基于银企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非国有银行所具有的技术、管理、创新等方面优势,将会随着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而逐渐显现,这对于解决民营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具有积极作用。
加快金融发展,降低政府对银行的信贷干预。政府的行政干预行为会影响银行贷款决策,弱化银行评估和监督公司行为的能力,致使银行降低了对国有企业的债务担保要求,从而增大了信贷风险,也使得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难。因此一方面应深化行政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另一方面应该大力推进金融改革与金融市场建设,加强银行的产权主体意识,营造公平的信贷融资环境,提升金融发展水平,以抑制政府对银行信贷决策的干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加强信息披露,完善企业信用体系。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银行做出错误信贷决策、贷款监督失效的重要根源。一方面需要提高民营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要求民营企业夯实自身基础,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另一方面需要发挥信用评级机构的信息中介作用,但也要加强中介机构的违约责任,防范信用评级机构出具虚假信息。应建立企业债券市场中介机构信用记录,引导中介机构行为规范,建立完善评级机构人员档案制度,强化责任机制。
转换政府职能,深化债券改革。在政府职能上,应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则应该简政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能对市场机制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目前,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由于是在银行间市场私募发行,率先采用了市场化的注册制。还需要对现行《证券法》进行修改,使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行和新股IPO 发行一样都采用注册制,提高债券发行的效率和透明度。
对上市公司进行分类治理,降低自由现金流的代理成本。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可以借鉴Jensen(1986)的分类法则,对上市公司按照成长性进行分类治理,可以根据公司的历史表现和公司治理等综合因素,将公司进行分类监管。其核心在于降低高成长公司的分红比例,提高低增长公司的分红比例,加快劣质公司的退市步伐。
文/ 傅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