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提出“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同时,特别强调了我们在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时,需要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六项原则。其中,对于如何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原则,《决定》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以来,当代中国经过10余年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基本框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基本定型和成熟。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需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着力抓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破解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谋划各领域的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一般而言,制度建设是一个包含制度—体制—机制在内的三层次内容体系:一是关于政治权力主体、政治力量及其关系的制度安排框架;二是关于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文化关系、生态关系等重大关系的体制安排框架;三是关于公权力、机构、人力、信息、资源、资本、技术、价值等要素在一定的空间或地域内的机制安排框架。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来尤其是新时代10来年的全面深化改革,当代中国在制度安排框架领域业已形成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根本制度安排,在体制安排领域业已形成了包括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治理共同体、公共文化服务与产品共同体、生态文明共同体等在内的基本制度安排,在机制安排领域业已形成了包括市场手段、规划手段、政策手段、技术手段、价值手段等在内的重要机制安排。
由于当今中国与世界均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各种力量、市场和资源面临加速分化和重组的境地,这需要我们始终坚定以正在做的事为中心,始终坚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问题、民生方面的难点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各领域的风险问题,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
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原则的同时,重点在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文化体制机制、民生制度体系、生态文明体制、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等方面,一要注重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统筹推进;二要注重破立并举、先破后立、持续创新;三要注重分层分类、分地分时、联动发展,在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指引下,用不断优化的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以及持续提升的发展绩效满足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的需求,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作者为中国足彩在线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